去年,我市共發(fā)生適用一般程序處理交通事故1527宗、死亡231人、受傷1260人、直接經濟損失209.76萬元,同比分別下降8.7%;5.33%;4.62%;、5.36%。其中,涉酒事故247宗,死亡31人,受傷218人。今年1月12日起,全市通宵嚴查酒駕醉駕案件。

機動車駕駛人交通違法事故占總數超7成
1月13日,中山市2019年度道路交通事故統(tǒng)計分析出爐。數據顯示,全市共發(fā)生適用一般程序處理的道路交通事故1527宗、死亡231人、受傷1260人、直接經濟損失209.76萬元,與2018年同比分別下降8.7%、5.33%、4.62%、5.36%,下降數量分別為58宗、13人、58人、11.87萬元。
據分析,機動車駕駛人違法仍是引發(fā)事故的主要原因。在已作出事故責任認定的案件中,機動車駕駛人交通違法共引發(fā)事故1145宗、死亡171人、受傷934人、直接經濟損失115.75萬元,分別占總數的74.98%、74.03%、74.13%、55.18%。其中,引發(fā)交通事故較多的違法行為包括:
■ 駕車時有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引發(fā)事故435宗、死亡61人、受傷353人、直接經濟損失40.42萬元;
■ 酒駕醉駕引發(fā)交通事故240宗、死亡27人、受傷167人、直接經濟損失21.48萬元;
■ 未按規(guī)定讓行引發(fā)交通事故124宗、死亡18人、受傷120人、直接經濟損失14.38萬元;
■ 無證駕駛引發(fā)交通事故73宗、死亡19人、受傷68人、直接經濟損失8.11萬元;
■ 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引發(fā)交通事故64宗、死亡4人、受傷49人、直接經濟損失8.03萬元;
■ 違反交通信號通行引發(fā)交通事故40宗、死亡5人、受傷43人、直接經濟損失4.63萬元;
■ 逆行、違法變更車道共引發(fā)事故74宗、死亡11人、受傷70人、直接經濟損失6.16萬元。
涉酒事故共計247宗傷亡249人
據介紹,在去年發(fā)生的一般程序處理交通事故中,涉及酒駕醉駕違法的共計247宗、死亡31人、受傷218人、直接經濟損失25.73萬元,分別占總數的16.2%、13.4%、17.3%、12.27%,與2018年同比分別下降38.86%、下降16.22%、下降34.53%、下降61.36%。
其中,涉酒事故高發(fā)的鎮(zhèn)區(qū)有三鄉(xiāng)、火炬開發(fā)區(qū)、沙溪、東鳳、東升,分別發(fā)生涉酒事故39宗、34宗、22宗、21宗、20宗;在涉酒事故時間方面,20時至次日2時高發(fā),這一時段;在交通方式方面,摩托車發(fā)生涉酒事故130宗,死亡16人,分別占涉酒事故總數的52.63%和51.61%;小型客車發(fā)生涉酒事故110宗,死亡14人,分別占涉酒事故總數的44.53%和45.16%,另外,全市單方交通事故共計51宗、死亡7人,分別占涉酒事故總數的20.65%和22.58%。
目前,為期40天春運交通安全防護工作已經啟動,為壓減涉酒交通事故,確保春運及春節(jié)假期市民交通安全,1月12日,全市交警部門開始通宵嚴查酒駕醉駕交通違法犯罪行為,希望廣大市民在探親訪友、接待應酬等聚會活動中,嚴守酒后不開車,開車不喝酒的高壓線,以確保自己、家人和他人安全、開心過春節(jié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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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文+/記者 夏亮紅 通訊員 劉洪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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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編輯:沙玉蘭
◆二審:張鵬
◆三審:魏禮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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